为进一步加强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努力营造医保政策人人知、医保法律人人学、医保基金人人管的良好环境,更好地宣传解读医保政策,规范医务人员医疗服务行为。4月29日,医院邀请淄博市医药价格监测和医保基金稽核中心负责人刘春光来院作《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专题培训。医院领导班子成员、职能科室负责人及科主任、护士长余人参加培训。党委副书记耿玲主持会议。
刘春光就条例起草的背景和思路,从总则、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法律责任、附则五个方面对主要内容、参保人及定点医药机构等违法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做了详细的解读,明确了定点医药机构的行为规范。对目前医疗卫生行业使用医保基金的现状进行了分析,并针对医院具体情况,对医保基金使用提出具体要求。
副院长孙能军在总结时强调,《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是我国医疗保障领域的首部行政法规,标志着我国医疗保障基金使用有法可依、违法必究的时代来临,为整个医保制度步入法治化奠定了第一块基石。全院干部职工,要认真执行条例规定,依法依纪依规履职,规范医疗行为,医院高质量快速发展。
医院将进一步完善建立医保基金使用内部管理制度,建立健全考核评价体系,强化监管,确保医保基金合规使用。
供稿:医保管理办公室郑春雁
编辑:陈圆
审核:宣传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