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点天津23例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确诊

年1月27日0—24时,天津市报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新增确诊病例9例,新增重症病例6例,新增死亡病例0例,新增出院病例0例。其中:红桥区、河西区为报告首例确诊病例。各区新增确诊病例中,河北区2例,河东区3例、红桥区1例、河西区3例。截至1月27日24时,天津市累计报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确诊病例23例,重症病例17例,死亡病例0例,出院病例0例。其中:确诊病例中,河北区7例、河东区5例、南开区2例、西青区1例、和平区1例、滨海新区1例、红桥区1例、河西区3例、外地来津2例。目前追踪到密切接触者人,已解除医学观察2人,尚有人正在接受医学观察。天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年1月28日第23例患者陆某某,男,29岁,居住在河东区,近年在武汉工作,1月21日返回天津。该患者于1月24日出现发热,1月25医院就诊,经市专家组确诊为我市第23例病例,为轻症病例。医院治疗。既往病例情况第1例,郑某某,女,59岁,居住于西青区杨柳青镇,有武汉旅游史。1月14日发病,医院医院就诊,1月21日经国家卫生健康委的诊断组确认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确诊病例,为重症病例,医院治疗。第2例,杨某某,男,57岁,居住于河东区,就职于天津动车客车段,有武汉出差史。1月18日发病,先医院、医院、医院医院就诊,1月21日经国家卫生健康委的诊断组确认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确诊病例。医院治疗。第3例,黄某某,女,68岁,居住于南开区,在武汉工作。1月14日发病,医院医院就诊,1月21日经市专家组确诊,为重症病例,医院治疗。第4例,余某某,男,40岁,居住于和平区,有武汉工作史。1月14日发病,先后医院、医院医院,1月21日经市专家组确诊,为轻症病例,医院治疗。第5例,陈某某,男,46岁,居住于河北区,就职于天津动车客车段。1月15日出现咽部不适,自1月17日先后到北宁街社区卫生服务医院就诊,1月23日经市专家组确诊,为重症病例,医院治疗。第6例,石某,男,56岁,既往高血压病史10余年,居住于河北区,为天津动车客车段工作人员。1月19日出现发热,1月23医院就诊,1月24日经市专家组确诊,为重症病例,医院治疗。第7例,康某某,女,29岁,居住于滨海新区,在武汉工作,1月23日来津。1月24日出现发热,医院就诊,经市专家组确诊,为轻症病例,医院治疗。第8例,崔某,男,39岁,居住于河东区,为天津动车客车段工作人员。1月19日至22日去过武汉,1月23日返回天津。于1月23日晚出现发热,1月24医院就诊,经市专家组确诊,为重症病例,医院治疗。第9例患者杜某某,男,57岁,居住在河东区,1月17日从武汉到津,1月24日出现发热,医院发热门诊就诊,1月25日经市专家组确诊为我市第9例病例,为重症病例。医院治疗。该患者与本市第3例确诊病例黄某某是密切接触者。第10例患者胡某某,男,30岁,北京人。1月18日至20日在武汉逗留,24日抵津时发热,医院发热门诊就诊。1月25日16时经市专家组确诊为我市第10例病例,为轻症病例。医院治疗。第11例患者田某某,女,55岁,河北区人。1月23日出现发热、鼻塞等呼吸医院就诊。1月26日6时经市专家组确诊。医院治疗。第12例患者韩某某,女,79岁,河北区人。于1月24日出现发医院就诊,1月26日6时经市专家组确诊。第13例患者陈某某,男,19岁,河北区人。1月20日出现发热、咽痛症状医院就诊,1月26日6时经市专家组确诊。第14例患者张某某,男,71岁,长期居住武汉。患者于1月19日飞往马来西亚旅游,1月25日23时30分乘机抵达天津滨海国际机场。患者因发热医院医院,后经市专家组确诊为我市第14例病例,为重症病例,医院治疗。其同机人员已进行隔离医学观察。第15例患者温某某,男,50岁,居住于天津市红桥区。1月23日从武汉到津,1月25日出现发热,1月26医院就诊,后经市专家组确诊为我市第15例病例,为重症病例。医院治疗。第16例患者陈某某,男,78岁,居住于天津市河北区。1月21日出现发热,1月23日、24日医院就诊,核酸检测结果均为阴性,采取居家隔离措施。1月26再次发热,医院就诊,再次核酸检测结果为阳性,后经市专家组确诊为我市第16例病例,为重症病例。医院治疗。该病例为第5例确诊病例陈某某的亲属,系密切接触者。第17例患者张某某,男,49岁,居住于天津市河北区。1月26日出现发热,医院就诊,后经市级医疗救治专家组确诊为我市第17例病例,为轻症病例。医院治疗。该病例为第5例确诊病例陈某某的同事,系密切接触者。第18例患者刘某某,男,43岁,居住于天津市河西区。1月16日到武汉开会,当晚乘机返回天津,因参会人员中有确诊病例,遂自觉居家隔离观察。该患者于1月23日晚出现发热,1月24医院就诊,后经市专家组确诊为我市第18例病例,为重症病例。医院治疗。第19例患者李某某,男,47岁,居住在河西区,1月21日乘坐高铁从河南平顶山来津,同车有武汉旅客。于1月25日就诊于天医院,后经市专家组确诊为我市第19例病例,为重症病例。医院治疗。第20例患者杨某某,男,47岁,居住在河东区,为天津动车客车段职工,于1月26日出现发热,医院发热门诊就诊,后经市专家组确诊为我市第20例病例。医院治疗。曾与该单位确诊的我市第6例患者有密切接触史。第21例患者杜某某,男,90岁,居住在河西区,1月26日出现发热,医院发热门诊就诊。后经市专家组确诊为我市第21例病例,为重症病例。医院治疗。其与我市第9例患者为亲属关系,有明确密切接触史。第22例患者马某某,男,38岁,居住在河东区,为天津动车客车段职工,在已采取封闭措施的天津动车客车段封控区内隔离,因流涕、全身乏力、发热,被送至医院发热门诊就诊。后经市专家组确诊为我市第22例病例,为重症病例。医院治疗。其与该单位多名患者有密切接触史。第2、5、6、8例为同一单位职工。其中,第11例患者田某某为第6例确诊患者的家属,第12例患者韩某某、13例患者陈某某为第5例确诊患者的家属,此前均已作为密切接触者接受医学观察。截至1月27日24时,天津市累计报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确诊病例23例,重症病例17例,死亡病例0例,出院病例0例。目前追踪到密切接触者人,已解除医学观察2人,尚有人正在接受医学观察。来源:“健康天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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