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终岁尾,朋友聚会多起来,喝酒助兴自然也少不了。法官提醒,有4种情形的劝酒行为将承担法律责任。记者了解到,许多法院都办理过多起因劝酒引发的赔偿案件。
醉酒后坠楼而亡,三名同事须赔偿30.39万余元
23岁的林先生到深圳一家装饰设计公司上班的第一天,在和同事聚餐醉酒后坠楼而亡。事发后,其家属将该公司和三名一起聚餐的同事告上法庭,索赔百万元。
近日,深圳市中级法院对此案作出终审判决:三名同事须赔偿刘先生家属30.39万余元。
男子聚餐成植物人,买单者被索赔30万
前不久,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一起聚餐饮酒后其中一人脑出血致残的赔偿纠纷。原告妻子向当时聚餐邀请人和最终买单者索赔30余万。
年3月14日晚,有人喊罗先生去一餐馆吃饭。用餐过程中,罗先生突然不对劲了,整个人陷入意识模糊。医院诊断发现,罗先生主要是高血压脑出血以及一些并发症。很长一段时间里,罗先生近乎植物人。经过近两年的治疗,他才逐渐康复。
罗先生妻子得知,当晚参与聚餐的人都喝了酒。她认为自己丈夫也是因喝酒才导致病发,所以将当晚邀请丈夫聚餐的吴女士及最终买单的邱先生一起告到了法院。
参加生日宴醉死一桌人赔了11万
年2月28日晚上,四川德阳中江县刘欢(化名)过19岁生日,便邀请同学、朋友周光(化名)等14人来家里参加生日聚会,周光当场醉倒。凌晨三四点钟,刘欢醒过来时,发现身边睡着的周光已经嘴唇发紫,喊不应了。经送医抢救,周光还是抢救无效死亡。
死因是醉酒后呕吐物阻塞支气管窒息死亡。经司法所调解,最后刘欢等同桌吃饭的14人赔偿了周光家11万元。
男子醉酒死亡,同饮者赔偿
乌鲁木齐市米东区人民法院向记者介绍了一起因醉酒死亡引发的赔偿案。据调查,一家职业培训学校负责人陈某在米东区某饭店设饭局,宴请周某、孟某等8人。周某不胜酒力,酒醉不醒,次日早晨,周某被发现因酒精中毒死亡。周某家人随后将该培训学校及参加饭局的7人全告上法庭,要求共同赔偿周某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等共计11万余元。
法院审理认定,周某作为成年人,对酒精中毒死亡负主要责任,应承担赔偿责任的70%。组织饭局者陈某承担20%的责任,其余6名参与人共同承担剩余10%的责任,共计赔偿周某各项费用3.5万余元。
共饮白酒醉死5朋友担责
年3月10日,贵州省一法院审理了一起类似案件。年8月23日,伍某邀请张某等人一起吃晚饭,期间共饮两瓶白酒。吃完饭后,晚9时许,张某提出请伍某等人吃宵夜,再次饮下3瓶白酒。最后,其中两人送张某回家。
次日凌晨,张某之妻发现张某身体异样,医院急救电话,经医院医护人员检查,张某因饮酒过量急性酒精中毒死亡。事后死者家属将死者的5个朋友告上法庭。最终,法院判决死者的5个朋友分别承担2%的死亡责任。
4种劝酒情形要承担法律责任
法官提醒,在参加宴请中,如果饮酒出事,有4种情况,劝酒者需承担法律责任:
首先,是强迫性劝酒。比如用“不喝不够朋友”等语言刺激对方喝酒,或在对方已喝醉、意识不清、没有自制力的情况下,仍劝其喝酒的行为;
其次,是明知对方不能喝酒仍劝其饮酒。比如明知对方身体状况,仍劝其饮酒诱发疾病等;
第三,是未安全护送醉酒者。如饮酒者已失去或即将失去对自己的控制能力,神志不清,无法支配自身行为时,医院或安全送回家中;
最后,酒后驾车未劝阻,导致发生车祸等损害的。
是不是今天才明白这件事情?
劝各位在酒桌上一定要小心,
不要劝别人喝大酒,
否则你可能承担想象不到的后果!
是朋友,请别劝酒!!
喝酒要量力而行
劝酒也要适可而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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