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护理管理制度
一、护理质量管理委员会工作制度
(一)护理质量管理委员会在主管院长和护理部主任直接领导下进行工作,负责全院护理质量的检查、监控、评估、反馈、整改和提升。
(二)医院总目标制定护理质量管理目标、计划和实施方案。
(三)护理质量管理委员会每月召开一次工作会议,分析护理质量现状,提出改进措施,适时对护理质量标准、监控方法等进行补充、完善,提高管理效益。
(四)护理质量管理委员会以定期和不定期的方式对各科室护理质量进行督查,协助科室解决护理质量管理中的问题,确保护理质量持续改进。
(五)每月在护士长会议上,通报质控结果,部署下月质量管理工作重点。
(六)每年对全院护理质量问题进行全面总结、分析、评比。
二、护理查房、会诊、病例讨论制度
(一)护理查房制度
1.护理部查房:由护理部组织,每月1次,检查各病区护理工作完成情况及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实际解决病区护理管理问题,并提出指导意见。
2.科室查房:科护士长多月在所管辖科室内组织一次护理业务查房,可实行各科轮流制;各病区护士长每月组织二次护理(业务、行政或教学)查房。护理查房工作须有专人负责,积极准备资料,并详细记录。
3.教学查房每月1次,针对典型病例的护理问题进行讨论分析,并做详细记录。
4.一般情况下除值班人员外,护理人员均需参加。
(二)会诊制度
1.科内会诊:凡遇复杂护理问题,由责任护士或护士长提出,科内组织护理会诊,并需要有详细记录并存档。
2.科间会诊:遇疑难重症患者存在复杂护理问题需协助时,应立即申请相应科室会诊,由护士长或主管护师以上职称者填写会诊申请单,被请科室应积极配合,派有经验的主管护师以上职称者或专科护士会诊,并填写会诊记录。
3.院内会诊:由科护士长或护士长提出并主持,邀请有关人员会诊时,需护理部人员参加。
4.会诊要充分讨论,发生异议时,主持人决定会诊意见和护理方案,并在讨论结束时进行总结。
5.一般会诊在12小时内完成,急诊会诊应随叫随到。
(三)病例讨论制度
1、护理病例讨论范畴:疑难危重病例、新开展项目、新技术、护理纠纷或有严重护理缺陷的病例,根据实际情况按需组织讨论,及时解决问题或吸取经验教训。
2.病例讨论由本病区患者的负责护士提出,经护士长审批,由护士长或高年资护士主持,讨论前需要出示书面病例摘要。可邀请护理部、科护士长、医疗有关领导和专家、相关科室护理人员参加。
3.病例讨论安排专人进行记录,内容应涵盖患者的一般资料、诊断、简要病史、讨论分析意见、护理措施、方法及可能发生的后果等。
4.主持人在讨论结束时进行总结,讨论得出的护理措施应在今后护理工作中予以落实,并定期效果评价。
5.病例讨论不属于患者客观资料,不纳入病历。
6.护士长应参加医疗病例讨论,及时发现医护配合和潜在护理问题,及时沟通解决。
三、危急值报告管理制度
(一)"危急值”(CrticalValues)是指当此种检验结果出现时,表明患者可能正处于有生命危险的边缘状态,临床医生需要及时得到检验信息,迅速给予患者有效的干预措施或治疗,挽救患者生命,否则就有可能出现严重后果,失去最佳抢救机会。
(二)当临床护士接到"危急值"报告的电话时,经复述无误后,接听护士须在《检验危急值结果登记本》上进行详细记录,记录内容包括日期、时间(具体到分钟)、患者姓名、科室床号、住院号、检查项目、检查结果、报告者姓名、接电话者签名、汇报医生时间(具体到分钟),被通知医生签名等项目。
(三)护士接到"危急值"报告的电话后,立即通知主管医生或值班医生。
(四)护士应及时执行针对"危急值"所下达的医嘱,相关的标本采集要及时、准确,必要时做好护理记录,实行口头或书面交接班。
四、紧急封存病历制度
(一)患者家属提出申请后,护士应及时向科主任、护士长及医务部汇报,若发生在节假日或夜间,直接通知总值班。
(二)由医务人员将原始病历交予病案室,不可直接交予患者或家属。在各种证件齐全的情况下,医务部、病案室人员、患者家属双方在场的情况下封存病历(可封存复印件)。
(三)封存病历前护士应完善护理记录,内容完整、准确、及时,与医疗记录一致(如患者死亡时间、病情变化时间、疾病诊断等)。并检査体温单、医嘱单是否完整,包括医生口头医嘱是否及时记录等。
(四)封存后的资料由医务部指定专职人员保管。
(五)患者或家属可复印的护理文件包括:体温单,医嘱单、护理记录单。
五、护理投诉管理制度
(一)凡在医疗护理工作中,因服务态度、服务质量及自身技术原因而发生的护理工作缺陷,引起患者或家属不满,并以口头或书面方式(如填写"患者投诉登记表"),反映到护理部或相关部门转回护理部的意见,均为护理投诉。
(二)护理部设专人接待护理投诉,认真倾听投诉者意见,耐心安抚投诉者,做好投诉记录。
(三)护理部设有护理投诉专项记录本,记录投诉时间、原因分析、处理经过和整改措施。
(四)护理部接到投诉后,及时反馈到科护士长,科内应认真核实事情经过,分析事发原因,总结经验,接受教训,制定整改措施。
六、责任制整体护理工作制度
(一)病区实施责任制分工方式,责任护士为患者提供整体护理服务,履行基础护理、病情观察、治疗、沟通和健康指导等护理工作职责,使其对所负责的患者提供连续、全程的护理服务。
(二)每个责任护士均负责一定数量的患者,每名患者均有相对固定的责任护士对其全程全面负责。
(三)责任护士熟悉自己负责患者的病情、观察重点、治疗要点、饮食和营养状况、身体自理能力等情况,并能够及时与医师沟通。
(四)结合护士分层管理,护士长根据病情、护理难度和技术要求分配患者给责任护士,危重患者由年资高、能力强的护士负责,体现能级对应,护士分层不分等。
(五)患者知晓自己的责任护士,护患相互信任支持,关系融洽,患者对护理服务满意度高。
(六)临床护理服务充分体现专科特色,丰富服务内涵,保障患者安全,促进患者康复,增强人文关怀意识,倡导人性化服务。
七、护士准入制度
(一)医院护理岗位工作者必须为国家承认正规的护理院校毕业,取得毕业证书。
(二)必须通过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和护士执业注册,取得《护士执业证书》的护士方能承担护理工作。
(三)必须参加护理部组织的岗前培训并考核合格后方可进入临床工作。
(四)在岗护士的执业注册必须在有效期内。
八、专科护士准入制度
(一)符合专科护士任职资格。
(二)接受中华护理学会或黑龙江省护理学会组织的为期2个月的专业培训和临床基地实习,获得相应的专科护士培训合格证书。
(三)精通本学科基本理论、专科理论和专业技能,掌握相关学科知识、专科危重患者的救治原则与抢救技能,在突发事件及急危重症患者救治中发挥重要作用。
(四)有年富的临床护理工作经验,能循证解决本专科复杂疑难护理问题,有指导本专业护士有效开展优质护理、专科护理的能力。
(五)有组织指导本专科临床工作、教学、科研的能力。
(六)熟练运用一门外语获取学科信息和进行学术交流。
(七)及时跟踪并掌握国内外本专科新理论、新技术,每年接受相应专业领域的继续教育。
九、护理人力资源配置管理制度
(一)护理部根据临床护理工作需要,对全院护士进行合理配置和调配。护理部掌握全院护理岗位、护士分布情况。
(二)科护士长、病区护士长可以在科室、病区层面根据工作量调配护士,体现以患者为中心的护理服务理念。
(三)护理部建立机动护士人力资源库,储备一定数量的机动护士,保证应急需要和调配。
(四)人员短缺情况下护理人力资源调配方案。
1.科室护理人力资源相对短缺,影响科室正常开展工作时,如科室突然接受大量急诊患者,或者科室在短时间内大量缺少人员等,应实施护士人力资源调配。
2.护士人力资源调配依照层级原则实施。当科室出现护理人力资源相对短缺,影响科室正常开展工作时,首先由科室护士长在本病区内协调解决,以保证护理工作的正常运行。
3.病区内不能协调解决的人力资源短缺情况,由科护士长协调解决。
4.当科内调整仍不能解决问题时,科护士长向护理部提出申请,护理部集中安排人力资源调整。
(五)紧急状态下护理人力资源调配方案。
1.紧急状态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可能造成社会公众健康严重损害的重大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和职业中毒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的事件。
2.在紧急状态下全院护士必须无条件服从护理部调配。
3.科室应设有紧急状态下的人力储备和调配方案,相关人员保证通信工具的畅通,收到通知后立即赶到指定地点。
4.医院成立应急护理小组,选派业务技术熟练、应急能力强的护士参加。医院统一指挥,护理部协调组织和安排。
5.护理部应制定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医院统一组织定期对应急护理小组进行模拟演练。
6.节假日、夜间或遇紧急突发事件,需进行人力调配时,由护士长在其管辖范围内进行调配、记录并上报科护士长,如不能满足需要,由值班护士长在全院范围内进行调配并上报护理部主任。
十、护理人员排班制度
(一)病区实行以患者为中心的责任制整体护理排班力八,每名患者均有相对固定的责任护士对其负责,为患者提供连续、全程护理服务。
(一)由护士长根据病区护理工作量、患者病情、护理难度和技术要求等要素,对护士进行合理分工、体现能级对应,每名责任护士平均负责患者数量不超过8个。
(三)排班以有利于责任护士为患者提供全程、连续的责任制护理为原则,根据临床需要和护士意愿合理调整排班方式。
(四)护士长全面掌握本病区护理岗位及护士分布情况,根据工作量的变化弹性排班,保证应急需要和调配。
十一、护理人员绩效考核制度
(一)各病区建立基于护理质量结果与工作目标的护理绩效考核制度。
(二)根据护士工作量、护理质量、患者满意度等要素对护士进行综合考评。
(三)结合护理工作实际,将绩效考评要素赋予不同权重,并量化为可衡量的考评分值。
(四)护士长每月根据护士工作绩效考核制度,综合评价护士工作,并记录于绩效表中,将考核结果与护士薪酬分配、晋升、评优等相结合。
(五)护士的薪酬分配向临床一线护理工作量大、风险较高、技术性强的岗位倾斜,体现多劳多得、优劳优酬。
十二、护理人员培训、考核制度
(一)行权依据
1.根据卫生部《继续医学教育学分授予与管理办法》(全继委发()11号)的总体要求。
2.根据《黑龙江省卫生厅关于加强继续医学教育工作的若干意见》(黑卫科发()号)文件精神和《黑龙江省继续医学教育学分授予与管理办法》(黑卫科发()88号)的总体要求。
(二)考核人员范围
全体护理人员,以完成毕业后护理人员岗前培训或具有初级以上(含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从事护理工作的人员为主。
(三)培训内容
1.加强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技能学习与实践。
2.拓宽医学与相关学科的理论、知识和技能。
3.护理专科理论、护理教学、护理管理、护理科研等综合内容。
4.相关的法律法规、专业英语、公共英语。
(四)培训途径
1.病房有计划的组织科室资深或有经验的护理人员讲课、查房,并考核。
2.邀请科外或其他领域专家进行各种讲座和查房等。
3.院内外各种专业或相关专业的讲座、会议交流、学习班、研讨班等。
(五)考核、登记、评估
1.护理部对护理人员参加培训活动进行学分考核管理。
2.培训考核实行学分制。护理人员每年都应参加护理专业相关的培训活动,全年学分数不低于25学分。学分的授予和登记严格执行继续医学教育学分授予的有关规定。
3.护理人员本年度接受培训的基本情况作为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培训考核合格作为护理人员聘任、技术职务晋升和延续注册的必备条件之一。
4.开展培训工作的情况,将作为对护理管理者绩效考核的内容之一。
(六)经费
医院、护理部保证一定的培训考核费用,经费专款专用。
(七)培训考核程序
1.培训对象为全体护理人员。护理部、科室共同组织,以自学为主,集体授课为辅。科室制定学习计划,根据护理人员特点进行分层培训。
2.护理部对全院护理人员进行新知识、新业务及新方法的培训,每年不少于四次。
3.科室护理人员的培训由护士长根据不同层级的护理人员结合"三基三严"的有关内容进行培训。
4.要求护理人员按时参加培训并做好记录。
5.定期组织护理人员进行"三基三严"考核,成绩登记入档,原始资料保存、备查。
(1)护理部每年组织护理基础理论考核,参加考核人员占全院护理人员的50-%;护理部及科护士长定期组织护理技能考核,全年参加考核人员占全院护理人员的30-50%.
(2)科护士长每半年组织基础理论考核一次,成绩上报护理部。
(3)病区护士长每个月组织考核护理基础理论或基本技能一次。
6.护理部有目的的选派护士外出进修、学习及参加培训,并向全院护士汇报或讲座。
十三、新护士培训制度
(一)护理部应对新毕业的护理人员进行岗前培训。内容包括:护理规章制度、操作规程、护理人员的素质要求、护理安全、医院感染控制、护理文件书写规范、护理法律法规等。
(二)岗前培训后写出个人心得体会。
(三)新护士见习期间,护理部及病区护士长对新护士给予延续性培训。内容包括:基础护理及专科护理技术操作、护理程序的应用、专科护理常规及病情观察、标本送检方法、药物的保管及应用、病区各项工作程序及要求、核对医嘱的方法、急救流程的示范、急救仪器的使用等。
(四)见习期满,护理部组织理论考试,科护士长及病区护士长对新护士进行综合评估,合格并获取执业证书后方能转为执业护士。
(五)对培训后仍不能承担临床护理工作的新毕业护士,按院内有关规定执行。
(六)医院可参照《新入职护士培训大纲(试行)》执行。
十四、护理人员奖惩制度
(一)护理部为表彰优秀,弘扬先进,激励全体护士共同进步,定期对各级护理人员进行绩效考评,进行精神及物质奖励。
(一)每年通过各种方式评选出在"病区管理、学科建设、临床教学、护理安全、优质服务"等方面成绩突出的病区或个人进行奖励和表彰。
1.对管理工作中具有奉献开拓精神,经"德、能、勤、绩"方面综合考评,评选出优秀护士长,进行奖励和表彰。
2.每年由科室初步考核推荐,全院评选出在临床护理服务中表现突出的护士进行"优秀护士"的奖励。
3.每年对在临床带教工作中认真负责、关爱学生,按计划保质保量完成带教工作,受学生爱戴并经学生及科室推荐的优秀带教老师进行奖励。
4.鼓励全院护理人员积极撰写护理论文及参加科研课题活动,对在核心期刊上发表论文者、承担院级以上科研课题的主要负责人进行奖励。
(三)凡在护理工作中出现护理投诉、违反护理行为规范等产生不良后果者,医院相关制度进行处理。
十五、护理员使用与管理制度(适用于有护理员的病区)
(一)建立完善的护理员管理制度,严格限定岗位职责。
(二)护理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协助护士完成非技术性生活照护。
(三)护理员不得从事重症监护患者和新生儿的生活护理,不得从事护理技术工作。
(四)护理员衣着统一规范,不得穿着医护工作服。
十六、护理服务公示制度
(一)护理部须将临床护理服务内涵、服务项目和工作标准等纳入院务公开,向患者及家属公示,引入患者和社会参与评价的机制。
(二)病区根据《医院分级护理指导原则(试行)》(卫医政发()49号)等文件要求,公示分级护理标准。
(三)病区依据实际,细化专科分级护理标准、服务内涵和服务项目,在病房醒目位置公示并遵照落实。患者的护理级别应当与患者病情和自理能力相符。
十七、护理陪护及探视制度
(一)为了给住院患者创造安静、和谐、温馨、有序的医疗康复环境,控制院内感染,医院正常的诊疗秩序和安全秩序,
合实际制定陪护及探视管理制度。
(二)陪护管理
l.确定陪护陪护人数需严格控制,由护士长与医生沟通后根据护理级别及病情确定陪护及人数,原则上一患一陪护并应为患者委托人。确定陪护人员之后,由护士长统一发放陪护证件。陪护人员必须具备完全自我照护能力和协助他人的能力,凭证进出病房,停止陪护后收回。
2.对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10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障碍者)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10周岁以下、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患者)必须有家属陪护。
3.陪护人员必须爱护公物,节约水电,如有损坏公物,须按原价赔偿。
4.陪护人员应保持病房内清洁、整齐、安静不得吸烟、高声谈笑、坐卧病床不得在病房浴室洗澡、洗衣服或蒸煮自带食品不得自带床铺被褥等。
5.陪护人员应认真履行照护患者职责和义务,如外出须提前告知医护人员,不得私自将住院患者带出院外。
6.陪护人员应听从医护人员管理,不得擅自翻阅病历和其他医疗记录,不得随意进入诊疗场所。
7.医院医院诊疗秩序,经说服教育无效者,可停止陪护,造成后果者可追究其相关责任。
8.由病区指定人员对陪护者进行监督、管理,定期巡视病房,确保病房24小时内诊疗秩序及陪护人员数量的稳定。
9.遵医嘱需要家属陪护,但家属因各种原因不能陪护(尤其是夜间)的患者,应做好告知,通知主管医生,如实记录,请患者家属知情签名。
(三)探视管理
1.探视制度应在医护人员与相关职能管理人员共同参与控制下实施,医院的实际情况逐步开展探视制度,第一阶段可开展相对探视。有条件的病房可开展绝对限制。
2.医院实际制定探视时间,向患者及家属进行公示,由专人负责探视管理,非探视时间不得随意进入。
3.探视者必须遵守探视时间,医院的规章制度并服从相关人员的管理要求。
4.学龄前儿童及、患有呼吸道、肠道等接触性传播传染病者谢绝探视。
5.如有需要与家属沟通、告知病情、手术前谈话等,由病房管理人员通知家属,经许可后可进入病房。
6.重症监护室、婴儿室、新生儿病房和隔离室禁止探视或按规定进行探视。
7.医院工作人员须佩戴胸卡或有效工作证件后方可进入病房楼。
十八、护理教学管理制度
(一)临床护理教学管理制度
1.临床护理教学的对象是进入临床进行护理实践的护理院校的实习学生。
2.临床护理教学的目的是培养良好的护士素质;巩固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技能;培养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临床工作能力。
3.护理部设专人负责教学,按总体教学计划和实习大纲要求,具体落实临床实习有关事宜。
4.护理部根据各学校实习大纲要求和临床实践情况,制定实习轮转计划。
5.护理部定期召开教学会议,经常与学校及带教老师取得联系,听取对临床教学的意见和建议。
6.护理部定期召开临床教学老师和实习生座谈会,总结临床教学经验,探索及研究临床护理教学中遇到的问题,教学新方法和新思路。
7.护理部定期组织专人对各临床实习科室进行教学质量评估,了解各科室带教情况。
8.各科室设总带教,由总带教老师协助护士长抓好带教工作,护士长必须重视临床教学工作:根据实习大纲要求,制定实习计划;对新进病房的实习生详细介绍本专科特点及相关制度,并落实带教老师。
9.各科室带教老师应以身作则,对学生严格要求,认真耐心进行指导,根据学生掌握进度,采取放手不放眼的方法,严防差错事故的发生。
10.实习按轮科表进行,出科必须由带教老师签名,出科前填写好本人实习小结,并请带教老师填写评语。
11.实习结束时,做好评估总结工作,评选优秀带教老师及优秀实习生,对不称职的带教老师给予批评或暂停带教。
12.护理部对临床教学老师进行严格的聘任及管理。
(二)临床护理教学安全管理制度
1.实习学生首次进入临床工作之前需进行岗前安全教育。内容包括:患者安全护理、职业安全防护等。
2.各临床实习科室在临床教学工作中,需严格落实各项护理规章制度,保证各项护理操作规范化。
3.实习学生必须尊敬师长,服从安排,严格执行护士行为规范,衣帽整洁,文明礼貌,在工作场所不得大声喧哗和说笑,尽职尽责完成本职工作。
4.实习学生进入病房后,临床教学老师需组织学生学习科室相关规章制度、岗位职责、工作流程、护理常规、技术操作标准等,确保学生知晓相关内容。
5.临床实习期间,实习学生必须在临床教学老师的指导下完成各项治疗、护理工作。
6.实习学生需严格执行査对制度及操作规程,一旦发生差错事故需要立即向临床教学老师及护士长报告,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并按相关规定对发生差错事故的当事人,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
7.实习学生遵守保护性医疗制度,未经带教老师批准,不能独立向患者及家属解释病情。
8.实习学生应爱护公物,若不慎损坏物品、药品,应立即向临床教学老师及护士长报告,说明原因,根据物品、药品损坏程度予以赔偿。
9.实习学生必须严格遵守院内各项规章制度,严格考勤,实习期间一般不应请事假,如遇特殊情况需请假者,必须严格履行请假手续,不应事后补假或口头、电话请假。
(三)临床教学老师管理制度
1.临床教学老师范围是指承担新护士、护理临床实习生、进修生等教学工作的本院护理人员。
2.临床教学老师聘任条件
(1)热爱护理教育事业,具有高度的责任感、高尚的职业道德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2)热爱护理教学工作,在工作中能以身作则,能严格管理并爱护学生。
(3)具有丰富的临床工作经验和娴熟的专业技能,熟悉掌握本专业的医学护理费础知识及专科知识技能。
(4)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能胜任本专业临床护理授课任务。
(5)具备大专以上学历(包括大专)且从事临床护理工作三年以上或具备全日制统招本科学历以上工作满一年以上的护理人员,由科室推荐、择优选拔产生。
3.临床教学老师职责:
(1)指导新护士、实习学生、医院临床工作,培养其主人翁责任感,完成临床护理人员的角色转换。
(2)关心并了解新护士、实习学生、进修生的学习、生活情况和思想状况,进行针对性的教育和引导,培养刻苦学习的精神和严谨的工作态度。
(3)按照培训计划、临床实习大纲或进修要求制定临床教学计划,计划制定合理,学习任务有递进性。能够指导新护士、实习学生、进修生完成责任制整体护理、病历书写及各项临床护理技术操作。
(4)督导检查新护士、实习学生、进修生临床教学计划的完成情况。掌握其出勤、工作态度、专业技能情况。
(5)按培训、实习进修手册要求,综合新护士、实习学生、进修生的临床表现、出勤情况、理论操作考核成绩等方面认真如实填写,并给予科室意见。
5.临床教学医院教师管理的相关规定执行。
(四)临床护理实习生管理制度
1.临床实习要求:
(1)遵纪守法,医院及科室的各项规章制度,医院的管理。
(2)仪表端庄,举止稳重,着装整洁,护士服、护士帽、鞋符合要求。
(3)尊敬老师,谦虚谨慎,服从安排,团结协作,文明礼貌。
(4)有爱伤观念,建立良好的护患关系,正确处理与患者之间的关系,不与患者有工作以外的接触,严禁任何侵占患者利益的行为。
(5)刻苦学习,自觉加强基本功训练,自觉做到理论联系实际。
(6)在临床带教老师的指导下完成各项护理工作,严格执行査对制度及操作规程,严防差错事故的发生;如发生护理不良事件或损坏物品,应立即报告临床带教老师,采取应急措施。
(7)严格遵守劳动纪律,坚守工作岗位;上班时间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如玩手机;服从病房排班,不得随意调班或私自串班。(8)医院请销假制度,实习期间原则上不得请假。如遇特殊情况,确需请假,一天之内由科室护士长批准,一天以上由本人申请,担保人签字,护理部主管老师批准。病医院门急诊休假证明,由本人提前交给临床带教老师(或护士长),经批准后方可休假,不得事后补假或口头请假,未按要求请假或私自换班者均按旷课处理。
(9)外出要注意安全,医院销假。外出期间的安全由同学本人负责。
(10)医院规章制度、护理操作规程或不服从工作安排,造成不良后果的,视情节严重给予批评教育、终止实习等处理。
2.护理本科实习学生实习结束时应达到的目标
(1)临床工作能力。
1)独立完成基础护理技术操作及所规定的专科护理技术操作。
2)运用护理程序为患者提供安全、有效的整体护理。
3)能够较熟练地为患者进行身体评估;书写整体护理病历。
4)护理教学与组织管理能力。
5)在临床教学老师的指导下能为患者进行健康教育能在病房独立组织常见病患者的健康教育讲座。
6)应用教育学理论和方法,从事护理教学活动。
(2)医院护理管理及科室管理工作内容、方法及程序。
(3)护理科研能力在学校老师及临床教学老师的指导下进行护理科研训练。
3.护理大专实习学生实习结束时应达到的目标
(1)临床工作能力
1)独立完成基础护理操作及所规定的专科护理技术操作。
2)运用护理程序为患者提供安全,有效的整体护理。
3)在教学老师的指导下,为患者进行身体评估及书写护理病历。
(2)护理教学及组织管理能力
1)在临床教学老师的指导下能为患者进行健康教育;能在病房协助临床教学老师组织常见病患者的健康教育讲座。
2)能够在教学老师的指导下,组织护理病历讨论
(五)进修护士管理制度
1.招生对象
来本院进修学习的护士必须是具有护士执业资格,有从事本专业临床护理实践经历,思想进步,工作努力,身体健康者。招收进修护士应专业对口,因基层工作需要进修其他专科者,需严格掌握。
2.招生办法
符合招收条件者需填写进修申请表,经原单位审核批准盖章,送交继续教育科审查,条件具备者根据申请人员综合素质择优录取。
3.进修护士管理要求
(1)对于进修护士的管理,病区必须由专门人员负责,并指定专人护士带教。
(2)带教人员应加强进修护士的专科业务指导和培训,进修护士需在带教护士指导下完成各项护理工作。
(3)进修护士尚未变更执业地点前不得独立从事临床护理工作,不得执行医嘱、签字及独立值班。
(4)进修护士应医院及科室的各项工作制度和操作规程。
(5)因进修护士擅自进行护理操作,或违反各项工作制度及操作规程而造成的后果,由本人承担主要责任。
(6)进修结束后病区需按其工作表现给予评价后上交护理部盖章,返回单位或学校。
4.请、销假
各教研室要建立进修护士的考勤制度,严禁旷课、迟到、早退。病事假在三天以内,由护士长批准,超过三天者,事假持请假条,病假持诊断书,经护士长审批后在继续教育科办理请假手续。旷职三天或事假超过20天,病假超过一个月,取消学籍并通知原单位。凡请假均需按时销假,否则以旷班处理。
5.考核与结业
各教研室定期对进修护士进行考核,结业前进行考试。考核、考试要严肃认真,并将成绩计入鉴定表内。进修护士在结业前两周,做出自我总结,带教老师和护士长做出鉴定,由科室签章寄回原单位。
十九、重点科室护理工作制度
重点科室包括门诊、急诊室、重症监护病房、手术室、消毒供应中心、分娩室、新生儿、血液透析室、腔镜室。
对于以医院管理的有关要求,分别制定护理质量管理标准,科室护士长严格按照质量标准的各项要求管理、监督护理工作。护理质控组对上述科室的护理工作进行重点检查,每月一次,并将结果上报护理部。护理部加强对上述科室的重点监控,每月不定期检查一次,发现问题限期整改。科室根据质控组及护理部的检查结果,制定整改措施,并组织实施落实。
(一)、门诊护理工作制度
1.按时到岗,检查整理诊室,备齐各类用物并按固定位置摆放,做好开诊前准备工作。
2.按挂号的先后顺序安排就诊,对年老体弱及突发病情变化者应安排提前就诊。
3.对候诊患者应随时观察病情,出现异常情况应提前就诊并及时处理,必要时由医护人员送至急诊室。
4.护理人员态度和蔼,及时与患者沟通,保证良好的就诊秩序和诊疗环境。
5.参照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二)急诊室护理工作制度
1.急诊值班护士在急诊科主任和护士长的领导下进行工作。
2.实行24小时值班,值班人员要坚守工作岗位,不得擅离职守。
3.值班人员要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实行当面交接,接班人员未到,交班人员不得离岗。
4.值班人员要做到积极热情、礼貌、主动为患者服务,根据患者主诉辅以必要的检查(体温、脉搏、呼吸、血压),进行分科,安排就诊。具有高度的责任心,严格执行三査八对制度,严格无菌操作,掌握配伍禁忌,工作中做到迅速、准确,有条不紊,在防止差错发生的基础上,尽量减少患者等候时间。
5,急诊患者病情危重、转诊有危险时,应就地抢救,待病情稳定后再收入院。
6.遇重大抢救或突发事件时,在积极抢救的同时应向护理部、医务科或院总值班报告,涉及纠纷时,同时联系保卫科。
7.密切观察留观病人的病情变化,做好记录,病情需要时可转入相应科室。需急诊手术的患者,应通知各专科,并由急诊值班医师护送到专科病房或手术室,急诊医师与专科医师当面交接。
8.严格执行急诊的各项规章制度、抢救常规和技术操作规程,杜绝医疗差错事故的发生。
9.急诊抢救药品及器材设专人管理,固定摆放位置,经常检查补充,及时消毒,保持备用状态,便于抢救时应用。
10.参照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三)重症监护病房护理工作制度
1.ICU在科主任领导下,由护士长负责管理,主治医师给予必要协助。护士长全面负责保管病房财产及设备,并指派专人管理,建立账目,定期清点,如有遗失及时查明原因,按规定处理。
2.ICU护士对患者实行24小时连续监护,除工作需要外,不得擅离职守。进入ICU的工作人员必须衣着整齐,戴好工作帽、口罩,换拖鞋。
3.患者进入监护室即建立监护记录,护士应根据医嘱执行监护计划,严密观察病情,准确熟练的实施各项监测技术及各类抢救仪器的操作,并能正确分析、判断监测结果,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医生。
4.详细填写特护记录,监护资料和特护记录要妥善保存,患者转出时同病历一并交给病房。
5.工作人员进入岗位,应高度负责,严格执行査对制度、医嘱执行制度。
6.实施保护性医疗措施,保持各类管道通畅,确保患者安全。
7.各种急救物品、药品、器械齐全,定点、定位放置,专人负责,确保功能良好,使用后放回原处或及时整理补充。未经护士长允许不得外借。
8.保持病室市内安静,不在室内会客、闲谈、打手机、吃东西。
9.严格控制人员出入,按照要求进行探视,防止交叉感染。
10.保持环境清洁卫生,毎日定时进行通风及空气消毒。
11.患者病情稳定出室后,按要求对床单位进行终末消毒处理。
12.参照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四)手术室护理工作制度
1.手术室人员必须遵守手术室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执行无菌原则和消毒隔离制度。
2.当日手术医生凭本人胸卡及手术通知单的安排为依据,领取更衣、更鞋柜钥匙。
3.凡进入手术室的人员应按规定更换手术室所备衣、裤、口罩、帽、鞋。头发不得外露,着装整齐,上衣系在裤内。外出时应更换外出衣、鞋。
4.择期手术由医生于手术前一日9:30分之前申请提交完成,并同时打印手术通知单,经主任签字后送到手术室,需要的特殊器械或物品应在手术通知单备注栏上注明。急诊手术由值班医生填写手术通知单,送至手术室进行准备。急诊手术与常规手术发生冲突时,优先安排急诊手术。
5.外院会诊人员进入手术室必须持医务科证明,经护士长批准后方可进入手术室。进修人员、研究生、实习人员进入手术室需遵守《手术室参观实习制度》。
6.手术时间排定后,参加手术人员应在预订时间前20-30分钟到达手术室。因故必须更改、增添或停止手术,应及时与手术室护士长和麻醉科负责人联系。
7.手术室内各种物品均固定位置摆放,取用后立即归还。手术室一切器械物品未经负责人许可,不得外借,以确保手术需要及防止交叉感染。
8.严格按一类、二类、二类手术顺序实施手术,乙肝和血源性传染手术应安排在当日手术最后一台,实施感染手术工作人员,如需再做无菌手术时应洗澡换衣。严重或特殊感染手术确定后,立即和手术室联系,以便及时安排感染手术间。此类手术应严格遵守有关规定,确保患者和工作人员安全。
9.手术完毕,将脱下的洗手衣、裤、拖鞋放到指定位置,保持更衣室环境卫生。更衣柜内禁止放置贵重物品,如有丢失后果自负。离开手术室,将衣柜、鞋柜钥匙交还服务台人员(必须当日返还)。
10.试用新设备或由外请专家带入一次性物品及器械,须由使用科室申请至医务科,经批准后上报设备科备案,方可使用。
11.参照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二)消毒供应中心工作制度
1.工作人员按要求着装上岗,术操作程序和规章制度。
2.严格划分污染区、清洁区、无菌区,遵守工作区与生活区、污染物与清洁区、初洗与精洗、未灭菌与灭菌分开的原则,清洁与污染采取单线行走,不可逆行。
3.护理人员应熟练掌握各种器械和器具性能、用途、规格、维修、保养和灭菌方法。熟悉各科室的需要,定时下收、下送,保证供应。
4.严格无菌观念,执行各种器械包及治疗包整理、包装的操作程序,并由双人核对、记录。
5.各种无菌物品都应有标识,分类、定位放置于无菌物品存放区内。每日检查,无过期物品。凡供应的无菌物品,各种标识清楚。严格借用登记手续,督促用后按期返还。
6.高压灭菌器每天空锅做BD测试,每周做生物监测一次,各项无菌物品灭菌合格率应达%,并做好记录,保存。
7.一次性敷料、器材的供应以处方领取,定期结算,帐物相符。
8.参照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六)分娩室护理工作制度
1.工作人员进入分娩室按要求穿好专用衣、裤、拖鞋,戴好工作帽及口罩,并协助待产妇按规定更衣。
2.严格交接班,认真查对值班记录及各类登记,检查药品、器械备用情况并签名。
3.严格履行岗位职责,密切观察产程及产妇全身情况,做好各项生命体征的监测。
4.协助医师做好对胎位不正及各种难产产妇的安全预防措施,并做好记录。
5.新生儿娩出后认真给予初步处理,全身检查,并抱与产妇辨认性别,对新生儿进行处置,及时进行母婴皮肤接触。
6.产妇产后留观2小时,无异常送回病房并及时给予母乳喂养指导。
7.接产后,认真填写产程及新生儿有关记录,及时整理用物并按常规清洁消毒。
8.保持产房清洁,定期清扫灭菌,严格消毒隔离制度,预防交叉感染。
9.参照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七)新生儿病房护理工作制度
1.全体工作人员在主任和护士长的领导下进行工作。
2.实行24小时值班,值班人员要坚守工作岗位,不得擅离职守。
3.严格执行值班交接班制度及分级护理制度。
4.必须遵守新生儿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执行无菌操作原则、消毒隔离制度、三查八对制度及新生儿陪护探视制度。
5.各种急救物品、药品、器械齐全,定点、定位放置,专人负责,确保功能良好,使用后放回原处或及时整理补充。未经护士长允许不得外借。
6.根据新生儿的各项护理常规对住院患者进行治疗和护理工作。
7.对于急诊和危重症患者积极配合医生进行抢救。
8.认真、准确、及时的书写护理记录。
9.按时巡视病房,发现特殊病情变化及时通知医生并配合医生进行抢救。
10.新生儿是一个非常特殊的患者群体,对护士各方面的要求都非常高,因此一定要做好各项操作前的告知、用药指导、住院及出院指导,与患儿家属有效沟通,尽量做到让患儿家属满意,争取达到护患和谐。
11.参照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八)血液透析室工作制度
1.在科主任领导下由护士长负责管理,主治医师和技师给予必要的协助。
2.保持透析室清洁、整齐、舒适、安静,进入透析室必须穿工作服、戴工作帽、换工作鞋,操作时戴口罩。
3.每次工作前要认真检查透析机电路、电源及物品准备情况,透析完毕按规定擦净血渍,清洗、消毒机器,关好电源,每月彻底清洁保养一次。
4.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认真观察患者的病情变化及透析机运转情况,保持高度责任心,保证透析患者的治疗安全。
5.治疗室、水处理室每月做空气细菌培养一次。
6.原则上谢绝探视、陪伴,家属请在门外等候,未经允许不得进入,以免增加感染机会,如需要进入时,须换拖鞋或穿鞋套。
7.备齐急救仪器设备和用物,专人负责,定期检查清点、保养和维修。
8.定期进行透析用水、置换液、透析液的检测。
9.工作期间,严禁在血透室会客、谈笑,不得看书报、杂志,透析治疗期间禁止用餐或吃零食。
10.参照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九)腔镜室护理工作制度
1.在科主任的领导下由护士长具体负责管理工作。
2.诊室工作医院的各项规章制度,保证各项工作的完成。
3.腔镜室诊疗和内镜清洗消毒的医务人员,必须经过相关院内感染管理知识培训合格后上岗。
4.检查前充分评估患者、筛查传染病,按病情需要合理安排患者检查顺序。
5.密切配合医生诊疗,做好活组织标本留取工作。
6.观察患者检查后反应,如有不适及时通知医生。
7.内镜清洗消毒人员对患者用后的内窥镜及时进行预处理、清洗、消毒,做好职业防护。
8.护理人员认真书写相关护理记录/文件。
9.严格执行仪器、器械管理,专人负责,定期保养维护,做好使用与维修保养记录。
10.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接班者如有异议立即通知护士长及交班者,查明原因。
11.医院感控相关规定。
12.严格执行四防安全制度,任何人不得科室内私自使用电器,专人专管,落实责任人。
13.参照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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