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亚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关于公医院新院区建设项目可研编制单位的公告
为加医院新院区建设项目的前期工作,我委拟公开选定一家具有专业资质和优质服务能力的可研编制单位,委托其办医院新院区建设项目可研编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业主单位:三亚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二、项目:医院新院区建设项目
三、资金来源及预算:财政资金,匡算20亿元
四、工作范围
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提供可研业务咨询、编制项目建议书及可研报告、组织评审工作等项目可研编制相关事宜。
五、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具有行业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咨询资质,且在“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